即日起布落格的影音收藏部分我會全部設好友觀看
對於音樂裡頭有3部分
1.給好友選歌
這是我特別選給一些好朋友聽的歌
當然那有我的用意 有我的心意在裡面 這部分我還是會持續...
2.非主流音樂推薦
這是我對非主流音樂的一分認同
很想將台灣的非主流音樂推薦給大家
原因很簡單就是讓朋友們認識不同音樂領域的交流園地
雖然也沒有幾個人
真正會跟我討論起這音樂的好壞或聽了對他們有什麼樣的感受...
3.影音收藏
這部分我選歌.選片的方式就在MV的拍攝內容為主
讓我覺得值得分享給大家看的故事細節或運鏡剪接很強的我也會選擇放在這個分類
以上這三部分以前我可以稱他為分享
講得好聽是分享~~~分享其實可以很簡單
但是這些東西都是有著作權 有版權 這點我們不能不知道
不管是MV還是歌詞的貼用
他們都是一個一個辛苦的結晶 它都擁有著作權
我們可以分享 但他有可能已經觸法.........
不要被告侵權時 才搖頭裝無辜說不知道
當然我的立意不以營利為主
但這不是藉口.........
所以今後我只設好友觀看 一方面我加的好友不多也不會再新增
一方面我希望他仍是在真正想看的好友間運行 但不對外開放著
我可以上傳 但別人要下載 我們不知道
這樣間接就是提供犯罪管道 為了尊重這些著作人 就由行動做起吧!!!
以後或許有更好的替代方式也說不定
或許沒有更好的方法 我也會考慮在音樂部份整個隱藏下架..........即不對外公佈。
畢竟身為寫部落格的格主
也希望自己的文字 自己的攝影不被盜用 受到應有的尊重
當我們不尊重別人 別人又怎麼會尊重你對吧!!!
的確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4/09/2013 07:06:27 AM)
多一份認知 多一層保障
堅持自我的立場是對的,音樂對每個人感受不同,尊重版權所有者是普遍的認知,所以我所連結的音樂皆是公開化的!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3/29/2013 02:36:08 AM)
音樂"不公開"上傳崁入才是正確觀念
音樂一公開就是違法~~~散播
所以必須小心做好這兩層關係
一是尊重別人 也是免於自身受災難~~~
有不少案列 所以還是小心點好
不好意思,像我這樣連結音樂,老師說是可以的,所以應該不算違法吧!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3/29/2013 02:39:09 AM)
http://ild.judicial.gov.tw/young1/t3-26-1.htm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31003599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51203326
找了幾個網站資訊請參看看考一下
除非有官方授權就不違法
可以多方考證一下~~~^^
剛剛查過列舉的網址,我的感覺很微妙,台灣在許多法規上,好像都不是很完整保護著作權與使用者之間的互動利害關係?這是台灣政府的無能嗎?還是我們的法律都只針對某些人去修改,像我連結音樂,有許多音樂自己都有,卻不會語法輸入,所以只能從youtube連結,音樂是心靈的糧食,好音樂分享,這是一種提升,可是台灣在修法速度上,好像慢了許多,尤其近10年的翻譯書籍,更是貴到比原文還貴?這樣的法律有誰知道自己觸犯了什麼?反正小老百姓無法左右任何事情,只能看事情應對!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3/29/2013 03:55:36 AM)
好音樂的確是心靈饗宴
但不是每個上網的人都是有這些歌有聽過才介紹給大家
很多人不掏錢 不買歌 新歌 一出版就被下載成mp3 mp4 然後MV又快速取得
這樣唱片公司通通倒掉
做不下去啦 所以這也算保障著作人 只是法怎麼定怎麼配套 沒有一個準則
但我有看到一些案列 放歌被告上法庭 要罰錢很大一筆錢 這就要看唱片公司 是不是真的執行
有的唱片公司會覺得這也是一種宣傳 如果官方授權就沒這類的問題
通常在網路上貼非自己所寫的文 或搜尋的圖片 都是違反著作權的何況是歌
我對於這樣的法規仍然希望自己可以做到尊重原創精神~~~~^^
像泥鰍都是用連結到youtube...
回覆刪除這樣不知道是不是合法的...???
版主回覆:(04/01/2013 02:28:36 PM)
這~~~我也無法給正確的答案
法規不是很清楚
但不至於像貼得這麼明顯
所以只能選擇低調在低調了 為免到時跪地求饒都無用
只好這樣了~~~
呵呵~
回覆刪除最後來個俏皮的結尾啊!
^^
版主回覆:(04/02/2013 03:51:18 AM)
黑阿~~